5
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4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建华、副主任单玉君带领检查组对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到东丰镇人大路口、东风路、西交通岗至西小铺路段、兴达桐城叠区、客运公司、兴达富苑北门、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等地,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全面检查。
自2016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压事故、保安全、促畅通”的工作思路,全力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断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等整治行动。全县共受理简易交通事故609起,一般交通事故188起,未发生重大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纠正交通违法9万余人次,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35本,罚款1700余万元,查扣机动车2366台、驾驶证679本,排查整改交通事故“黑点”17处。在城区增加智能交通监控摄像机30处、安全提示标牌198块,新增停车泊位912个,施划标线3万平方米,在城区人行横道新增“安全岛”,施划“车让人”等提示语,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宋建华对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公安交警发扬吃苦、奉献精神,全员动员,超负荷辛勤工作,为确保全县道路安全畅通做出了重要成绩。
宋建华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完善交通安全协调联动作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联合开展交通安全执法检查活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执法效果。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交警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增强交管科技含量,提高管理水平,为全县人民安全出行提供一个文明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