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拟认定2025年东丰县东丰镇水毁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等四个工程项目为东丰县“薪安项目”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对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薪安吉林”活动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117号)部署和要求,经过项目申报、现场评审等环节,拟认定“2025年东丰县东丰镇水毁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等四个工程项目为东丰县“薪安项目”,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6日起至10月22日止。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向东丰县人社局行政执法科反馈。
反馈电话:0437-6210246
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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