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发〔2025〕1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要求,现将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的3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为东丰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在规划建设中应充分考虑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确保文物安全。
附件:东丰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MD174苏蜜清歌苏视频
2025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东丰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 
             序号  | 
            
             名称  | 
            
             年代  | 
            
             地址  | 
            
             类别  | 
            
             保护范围  | 
            
             建设控制地带  | 
        
| 
             1  | 
            
             庆岭南山日军军事要塞遗址  | 
            
             民国时期  | 
            
             横道河镇合力村5组西南庆岭南山望宝顶子山主峰上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遗址边缘外延5米  |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 
        
| 
             2  | 
            
             大顶子山石棺墓群  | 
            
             青铜  | 
            
             小四平镇一面山村6组村委会西南大顶子山脊梁东坡上  | 
            
             古墓葬  | 
            
             遗址边缘外延5米  |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 
        
| 
             3  | 
            
             猴石阻击战战斗址  | 
            
             民国时期  | 
            
             猴石镇猴石村2组西侧山头上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遗址边缘外延5米  |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