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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保障财税政策有效执行,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对于组织开展全省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3﹞533号)有关要求,我局2023年将继续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东丰县水利局
东丰县司法局
东丰县农业农村局
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丰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公示期为5天(5月26日至5月30日),各被检单位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东丰县财政局说明,公示期满后各单位未提出异议的,按公示检查名单执行。
联系电话:0437-6232447
东丰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6日